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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商品条形码去哪里申请?

作者:杭州鼎正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24 08:46:3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杭州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的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规定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商品条码相关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并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内容。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六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向编码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第八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并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系统成员资格。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一)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或者单位,非本单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届满前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二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生产者应当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一)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卷烟;(二)药品、医疗器械;(三)儿童玩具、家用电器、日用化学品、陶瓷制品;(四)服装、纺织制成品、针织品;(五)种子、农药、化肥、兽药;(六)电线电缆、光缆、汽车零部件;(七)家具、装饰材料。前款规定的产品类别需要调整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五条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和印刷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1/4的,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第十六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并自商品代码编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七条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依法取得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二)具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技术设备;(三)具有健全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四)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和检验能力。第十八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登记证书号码或者文件批号。印刷企业不得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

第四章应用和管理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二)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三)伪造、冒用商品条码,或者以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进行零售结算,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已有合格商品条码的,不应再使用店内条码予以替换、覆盖;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没有商品条码的,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是指销售者自行加工店内销售的商品和变量零售商品的条码标识。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18283)》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销售者不得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商品。第二十三条委托他人生产的产品,需要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商品条码的,被委托方应当标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四条生产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的产品,使用本生产者在境外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向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刷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利用商品条码对直接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预包装产品依法建立和实施质量跟踪与追溯制度。第二十七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商品条码信息系统,定期公告系统成员注册、注销和商品条码印刷企业等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者未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和印刷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商品条码管理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法办理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和续展手续的;(二)不依法履行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刷监督检查职责的;(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杭州条码标签的印刷技术很多,基本上为在选择条码标签的打印技术时,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1)印量:每分钟、每班、每天、每台或每次开机需要印出多少标签。(2)灵活性:机器对所需的特定印刷形式的适应能力如何。(3)分辨率:条码的密度和印刷质量能

条码标签的印刷技术很多,基本上为在选择条码标签的打印技术时,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印量:每分钟、每班、每天、每台或每次开机需要印出多少标签。

(2)灵活性:机器对所需的特定印刷形式的适应能力如何。

(3)分辨率:条码的密度和印刷质量能否符合您的应用要求。

(4)成本:哪种机器能用最低的成本满足您的应用要求。

长期以来,人们都习惯把关注成本的焦点放在生产领域,但随着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这个焦点已经逐步转移到流通领域。据统计,在美国全部生产过程中只有5%的时间用于加工制造,而95%的时间则用于搬运、储存等物流过程;在我国物流费用大约占商品进销差价的70%,仅在账面上反映的物流费用就占商品总成本的40%。由此可见,物流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以至于经济学家彼特卡拉甚至把物流称为企业的<第三利润源泉>。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信息化的逐步推进,物流行业信息化发展也已是<箭在弦上>。所谓物流信息化,指的是物流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物流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或部分信息进行采集、分类、传递、汇总、识别、跟踪、查询等一系列处理活动,以实现对货物流动过程的控制,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管理目的。而要实现对这整个过程的管理控制,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是前提条件。因此,在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杭州条码和移动计算。

简单地说,任何信息系统都离不开数据。没有数据的流动和对数据的处理,就没有信息化。众所周知,物流企业在运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来自物品本身,比如收寄地、寄达地、重量、尺寸、内件性质、运输路径、配载工具等,都需要在一定规则下对其进行数据化处理,从而形成信息化系统能够识别和处理的数据信息。这不仅是将物品的性质状态信息转换成计算机信息以便实施控制的需要,也是物流管理系统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当物流企业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如配送每天10万件以上物品时,用传统的手工作业方式就无法满足需要了。一是手工登录速度太慢,大约为自动识别录入速度的10%;二是出错率高,按人工出错概率统计数据,每10万件一般将可能有100件物品信息被录错。而作为替代人工输入的手段,条码有着投入小,快速识别、准确的特点。据统计,人工键盘输入的差错率为1/300,而条码输入的差错率为1/300000。同时,使用条码技术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工和时间,能更好地满足物品位数多、快和准确的需要。这些无法替代的优点都决定了它在物流领域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以我国较早从事物流业务的中国邮政为例,其主要业务范围从信件、包裹、报刊发行、EMS无一不是物流主体的范畴,它所承担的功能就是不管是什么货物,不管什么时间、从哪运到哪、多长时间、多少货物、怎么走和怎么运。为了提高运营效率,中国邮政自1998年起在全国邮政系统实施<全国邮政综合计算机网>的信息化建设,从全国3个一级邮区中心局开始、到79个二级邮区中心局、再到130个三级邮区中心局乃至遍布全国的上万个支局营业所和速递站点,都要求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直至今天,这项浩大的工程还在继续完善着,而信息化建设的成效已经显现。目前,在处理给据邮件、报刊发行、EMS速递等各项业务时已经能够实现快速查询、快速交割、实物跟踪等各种功能,在减少差错、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

那么,条码与移动计算与这整个邮政综合计算机网有什么样的关系呢?用一个金字塔来表示的话,条码就是信息采集的来源,是基石、是源泉;移动计算是信息的传递与手段,是助推剂、是润滑剂;整个邮政综合计算机网就是企业信息化的平台,是数据交互的平台。举个例子,将一封给据邮件自动编码并自动检验编码的正误,用预先印刷或实时印制方式,将系统生成的条码标签附着在邮件上,从而实现该邮件的信息外显化、编码化和自动录入,并且做到一次录入,全程享用。在中国邮政的综合计算机网中,始终保存着该邮件的信息,包括原寄局、寄达局、邮件种类、邮件流水号等。由此,该邮件在整个邮路中的跟踪过程也就有了依据。在邮件经过的各个邮区中心局,支局所,工作人员都要运用条码采集的过程来确定邮件的下一级邮路,并将其分类处理。这中间就用到了移动计算,同时将最终的数据和结果上传给整个信息系统。

从目前已经从事物流或正在准备转型到物流行当的企业状况看,条码这种信息采集工具和数据流转应用的不足,已经成为制约企业业务扩大的瓶颈,更成为向顾客提供高质量服务的桎梏。条码作为商品标识方面的应用,国内约有60%制造企业的产品已经采用,相对而言大中型企业的普及程度更高。而大多数没有实现条码化作业的企业,空间租用网页设计虚拟主机网站推广网站推广也感觉到了整个物流流程的信息采集与反馈的不顺畅,这也影响了物流企业与工商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相互合作、以及物流作业自动化的开展。除商品条码标识外,高效的物流活动需要对由销售单元组成的储运单元、货运单元及其在物流流程中的位置进行条码标识。我国75%的企业的储运单元和货运单元都没有条码标识,93.6%的制造企业、100%的批发企业和97%的零售企业都没有采用位置码。这三种条码应用水平低,直接影响了计算机管理的物流系统运作。如企业在接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由于没有储运单元标识,就需要拆开储运单元来获得销售单元的条码,以产品的销售单元条码开始相关的信息管理活动,这就加大了手工操作的复杂性。同时也影响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限制了仓库管理自动化的实现。总之,条码和移动计算的运用使得信息流可以依靠有线或无线网络,先于物流到达,在接收方可以实现货物的验证,在发送方可以实现货物的去向跟踪。最终使得物流过程中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流合一。

实践表明,采用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可带来三方面协同效益:有利于帮助企业构建基于全过程、全国乃至全球的供应链和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有利于国际国内贸易中的信息交换;避免信息“孤岛”带来的诸多问题,避免众多互不兼容系统所带来的时间和资源浪费,降低系统运行成本。

“杭州条码技术对我国经济发展贡献巨大。”日前,在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和中国编码中心联席会议上,中国编码中心主任张成海用一组数字介绍了GS1标准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按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万亿元计算,使用条码节约的时间成本和人工成本在供应链中占2%~3%;应用条码识别技术每年为社会节约3000亿元。其中,对国内配送中心的效率提升的贡献值为200亿元,对加快我国零售业发展的贡献值为227亿元,对国内零售企业健康运营的贡献值为1040亿元,对我国国内商品流通的总体贡献值为1467亿元。”

张成海表示,在我国共有5000多万种商品条码标识,超过75%的出口商品使用了商品条码,进口商品使用商品条码的比例也超过了60%。在快速消费品行业,商品条码使用率高达到95%以上,扫描商品条码实现自动零售结算的商店也已达千万家。对于如此庞大的市场,GS1主席兼CEOMiguelA.Lopera(米盖尔罗佩拉)表示,随着中国城市人口的增长、零售多元化发展、中产阶级数量急剧攀升、外商投资中国零售市场可持续强劲,GS1将非常关注中国繁华的零售市场。他表示,在未来40年里,GS1的战略重点不仅是将其标准拓展到数字世界,还将其现有标准应用到服饰、生鲜食品、食品服务等相关行业,最重要的是加速中国市场的扩张。

据了解,随着GS1标准在全球不断推广,商品条码技术已被更多的人所熟悉。当前,全球150多个国家的200多万家企业通过GS1标准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供应链信息化、可视化管理。最为GS1所关注的重要一极,中国企业更要抓住机遇。“GS1是一个全球的平台,是被100多个国家认可的统一的系统和标准,跨入这个系统,也就相当于与世界的商品站在同一平台上角逐。”光明食品集团董事长、GS1管理董事会副主席王宗南告诉记者,早在1992年,光明食品集团下属企业——位于上海南京东路的第一食品商店,就开始应用GS1商品条码标识系统,成为中国首家推广GS1商品条码标识系统的试点企业。20多年来,光明食品集团积极配合国家“条码推进工程”项目实施,目前全部实现了商品条码化管理。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集团也加快了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的系统性应用和推广。

王宗南认为,GS1标准是推动全球食品安全和供应链管理迈向新台阶的必由之路。他也透露,到2013年底,光明食品集团将有10条学生奶生产线和2条黄酒生产线采用GS1赋码技术标准的追溯与供应链管理方案,并通过单瓶(包)赋码、箱码、垛码的关联实现全程可追溯管理,未来光明食品还将持续推进大米、生猪、蔬菜、食用菌、水产品等可追溯管理和供应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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